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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產每日觀察發布時間:09-0117:03瀟湘晨報旗下房產資訊賬號花高價定制了自己心儀的地板,收到實物后發現竟與當時看中的樣品相差甚遠!從滿心期待到失望透頂的買家,如何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?近日,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就審結了這樣一起合同糾紛。孫某在吳江區震澤鎮購買了一棟四層別墅,為了盡快裝修入住,他來到吳江一家地板店,欲訂購木制品。地板店提供了各種樣板供孫某挑選,經過仔細篩選,孫某覺得“柚木一號色”的材質、紋理、顏色與自己想要的家裝風格比較適合,所以最終便選定了它,并與地板店簽訂了《整木家居館全屋高端木制品定制合同》,合同總價125100元,合同中相應材質列明為實木多層。合同簽訂當日,孫某便向地板店支付定金2萬元,后又支付了定作款4萬元。數月后,地板店將完成定制的木制品運送到了孫某的別墅,安裝了一部分后,孫某發現這些成品與自己當時選定的“柚木一號色”樣板,在材質、紋路和顏色上存在明顯差異。欣喜變成失望,孫某立即要求地板店停工,并將其起訴至法院,要求解除雙方簽訂的《整木家居館全屋高端木制品定制合同》,同時要求地板店拆除定制板材,取回擱置在孫某處的板材材料,雙倍返還定金4萬元及已支付的定作費4萬元。在訴訟中,地板店稱“柚木一號色”色卡僅指代油漆顏色,并不代表材質,他們提供的色卡樣板封面頂部處標識了“本色卡顏色僅供參考,請以實樣為準”,作為商家,地板店表示自己已經盡到了必要的提示義務,提示原告色卡樣板僅指代顏色,其不存在違約行為。法院在審理中查明,色卡樣板為實木多層、表層貼皮為柚木材質,地板店實際定制安裝的木制品為實木多層、表層貼皮為楸木材質。法院最終認為,被告地板店與原告孫某就定制合同選定“柚木一號色”作為案涉木制品的樣板,被告無證據證明其提供該樣板僅供原告選定顏色,根據市場交易習慣,被告地板店應向原告提供與選定樣板材質一致的木制品,最終判決被告雙倍返還定金,返還已付款4萬元。法官提醒廣大市民,房屋裝修是一個家庭的大事,裝修風格、材料材質、木制品的顏色、紋路等均影響每個家庭的裝修效果預期,為避免糾紛,市民應盡量與裝修公司、家居定制店等簽訂內容全面的書面合同,對自己的材質、顏色、紋路等作出明確約定,裝修公司、家居定制店也應嚴格按照雙方約定履行合同義務。【來源:天平陽光—案件】聲明: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。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,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,我們將及時更正、刪除,謝謝。 郵箱地址:newmedia@xxcb.cn舉報反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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